为确保 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区政府 年环保目标责任书》,特制定本计划。
年度计划
中铝分公司自备电厂2#、3#机组脱硝工程建成投运、完成机组烟气旁路封堵,窑街劣质煤热电厂建成脱硫改造主体工程、脱硝项目完成投资额60%以上的工程,完成海石湾、窑街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甘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原市区金泉奶牛养殖小区)(花庄镇)、区存良野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乡)、平安奶牛养殖场(平安镇)、市区义和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乡)等四家养殖场污染防治工程。
职责分工
(一)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落实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减排削减计划,督促减排项目,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等落后生产工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减排任务。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污染源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和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职能,积极做好污染减排的相关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把好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关,将减排项目纳入城市年度发展建设计划。
区环保局:负责督促完成燃煤锅炉改造任务,协调重点工业企业落实具体减排项目,对已建成的环保设施加强监管。
区工信局:负责落实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等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区农牧局:负责落实农业污染源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污染防治工程。
区城投公司:负责完成海石湾污水处理厂、窑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区统计局:负责提供污染减排核算的相关统计数据。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安排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并做好跟踪检查工作。
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将污染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度安排,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细化减排项目,明确减排目标,落实减排措施,确保完成 年污染减排工作。承担具体减排任务的区城投公司、中国铝业分公司、窑街劣质煤电厂等单位,应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落实任务,每月及时报送减排工作进度,确保减排工作进度落到实处。
(二)努力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的资金支持力度,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减排重点工程、环保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
(三)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严格落实月调度制度和季度监督检查措施,强化项目建设动态监管。切实加大污染减排项目的监管力度。重点对燃煤火电企业加大环保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国控重点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在线监测装置建设,确保正常运行率和联网传输率均达到100%以上。
目标考核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区政府将对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定期公布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将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减排项目实行阶段考评和年终考核制度。主要依据各乡镇、街道制定的年度减排计划,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文件、关闭落后产能、资金投入和管理措施等有关材料和统计数据,对减排项目和有关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乡镇、街道暂停增加相关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审批,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停止审批新改扩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