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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2024-06-26 来源:星星旅游

药监局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旅游季节餐饮服务环节市场秩序,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季节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我区旅游季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监管,强化应急管理等保障措施,认真开展旅游季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推行网格化监管,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防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全面提高旅游季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新区形象添彩,为建设宜居幸福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整治重点范围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三)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含农家宴);

(四)建筑工地食堂;

(五)特色餐饮街;

(六)窗口单位、繁华商业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餐饮单位。

重点整治内容

(一)证件齐全、有效。餐饮单位在醒目位置悬挂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件,悬挂或张贴量化分级公示牌,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二)索证齐全、登记完善。餐饮单位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齐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完善。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脂、调味品、乳制品、禽畜肉类等食品及其原料。

(三)原料合格。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注水肉、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严禁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及“假冒伪劣”食品原料。

(四)严查“违禁超限”。严禁餐饮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排查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的物质。

(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情况。加工食品流程和设施布局合理,食品加工、存放无交叉污染,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餐饮加工的工具、容器、设备应保持清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制作凉拌菜达到“五专”的要求,严格落实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时间安排

___年4月22日-___年10月31日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2日-4月30日)

各稽查中队要组织辖区内重点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开会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培训,提出工作要求,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指导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责任单位:各稽查中队。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5月10日)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从许可证管理、量化分级公示、健康证明、食品添加剂管理、索证索票管理、加工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深刻自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按照规定认真整改。

责任单位:辖区内各餐饮单位。

(三)专项整治阶段(5月11日-10月10日)。

各稽查中队在餐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大型以上餐馆及窗口单位、繁华商业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餐饮单位为重点单位,按照重点整治内容,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

各稽查中队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按照“边排查、边治理”的原则,坚持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风险监测的有机结合,及时发现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力争消除重点业态、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从根本上取得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主动权。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重点治乱,依法惩处,进一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和为谋财有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强化刑事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各稽查中队。

(四)督导检查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

局里将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小组,对上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部门:餐饮保化品监管处、各稽查中队。

(五)总结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稽查中队要对旅游季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及时总结治理整顿经验,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0月25日前通过金宏网报送餐饮保化品监管处汇总。

责任单位:餐饮保化品监管处、各稽查中队。

另外,整个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严格按照市局《关于实行旅游季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日报告制度通知》的要求,自5月6日起对旅游季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稽查中队每天填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日报表》(见 ),于每日下午15:30前通过金宏网报餐饮保化品监管处,以便及时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