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由抚养孩子的一方领取。
离婚后,独生子女费通常由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领取。独生子女费是国家为奖励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提供的生活补贴,旨在对家庭的经济状况给予一定的支持。因此,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哪一方,相应的独生子女费也应由该方领取,以保障孩子的日常生活和教育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这项费用的领取权与孩子的抚养权直接相关,确保了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获得额外的经济援助,以更好地履行抚养责任。
独生子女政策的历史沿革:
1、1979年,为控制人口增长,中国开始推行独生子女政策;
2、1980年代,政策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鼓励家庭只生育一个孩子;
3、2002年,独生子女政策开始放宽,部分地区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妇生育第二个孩子;
4、2013年,进一步放宽政策,允许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5、2015年,宣布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标志着独生子女政策的结束;
6、2021年,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中国宣布实施三孩政策。
综上所述,独生子女费由抚养孩子的一方领取,以保障孩子的日常生活和教育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并为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提供经济支持。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1.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3.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