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外地户口”是指户口不是本省辖区范围内的户口(外来流动人口);
2、从狭义的角度来说:“外地户口”是指当事人的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都可以称为“外地户口”。
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自己户口的属性。
外地户口就是指相对而言的,比如你是A地户口,你来B地生活,你就是外地户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