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双方广告位的发布、制作等合作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签定本协议。
一、广告制作位置:
二、广告标准:
1、广告制作形式:
2、广告制作工艺:
3、广告制作规格:
4、广告制作数量:
5、广告制作费用:
6、广告发布时间:
三、广告付款方式: 工程总额为 元整,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支付方式为现金或支票。
四、广告制作、安装及维护
1、广告画面制作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设计U盘或光盘和施工要求,供乙方使用。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制作。乙方在完成后应提交全部位置及效果色彩照片供甲方存档。
2、在发布期间,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道旗及其画面有损坏,乙方应在事故发生2天内迅速进行修复、更换或重新安装,因此而影响正常广告的发布,双方协商解决。
3、在发布期间,为保持广告画面清晰、美观,乙方应对道旗及时进行清理,并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甲方如在发布期内中途更换图案,应提前将设计稿交予乙方。(甲方承担制作费,乙方制作、安装)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本协议。
2、由于不可抗力、当地市政规划或行政命令造成广告终止,乙方不承担责任,但要出具书面证明,按实际发布日期结算广告发布费并在2个工作日内退回甲方多支付的发布费。
六、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