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加强机关管理,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达到改进服务态度、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的目的,将津贴的发放与个人的绩效考核紧密挂钩,根据《**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机构
成立**区规划分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长:丁小林,成员:王强、张友荣,考核工作日常事务由局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提交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全体在岗人员。
三、考核办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法,考核由公共项目、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综合评议三部分组成。具体分值如下:
公共项目25分,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65分,综合评议10分。
公共项目和综合评议考核到个人,得分直接落实到个人。
业务工作考核只考核到股室和部门,同一股室和部门的一般工作人员得分相同,一人跨多个股室的,得分按多个股室平均分计。
所有扣分项目,扣完该项目的分数为止。加分项目,按规定执行,上不封顶。
单位分管领导取分管股室和部门的平均分,单位主要领导取分管领导的平均分。
绩效考核按年度实施,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并将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3~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次年的元月底前报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一)公共项目考核(基础分25分)
1、工作纪律(10分)。
评分标准: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时间、岗位责任制和请销假制度;业务操作程序规范,执行限时承诺制度;办事公开、公平、公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执行考勤,工作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
(2)无故缺岗或缺勤的,每次(天)扣0.5分。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单位组织活动的,每次扣0.5分。
(4)参加会议或活动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0.2分。
(5)不服从领导分工、不完成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6)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赌博玩乐等,发现一次扣5分。
(7)遇事推、托、躲,每次扣1分。
(8)工作中吃拿卡要,因廉洁自律问题被投诉,查实一次扣10分。
2、文明服务(10分)。
评分标准:工作期间着装整洁,言行得体;接待服务对象时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服务对象时,热情主动,百问不厌、百查不烦;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时,耐心听讲,准确解释,不予争辩并及时处理;服务对象出现误解时,及时化解矛盾,做好解释工作并妥善处理;执行公务时禁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有损形象的语言;办公区域保持整洁,办公资料放置有序。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上班时着装不整洁,言行姿态不文雅,发现一次扣1分。
(2)言语不文明,发现一次扣2分。
(3)接听电话态度差、回答生硬,发现一次扣1分。
(4)接待服务对象不热情、不耐心,发现一次扣1分。
(5)服务对象来咨询时,未达到首问负责制要求,发现一次扣2分。
(6)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或同事之间发生争吵,发现一次扣2分。
(7)因服务态度不好而受到服务对象投诉,查实一次扣5分。
(8)地面、桌面或电脑等不清洁,发现一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