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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协议书 篇14

2024-07-17 来源:星星旅游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内容

  (一)为甲方提供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资本经营方面的咨询服务;让甲方及时了解国家金融政策和法规的最新信息,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规范甲方公司的行为。

  (二)评估咨询服务:为甲方解决在项目各个阶段遇到的关键难题,尤其是在项目前期,借助乙方强大的网络和信息优势,为甲方项目决策提供项目评估、咨询及行业分析服务,解决客户在项目立项、可行性分析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项目股权结构设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为甲方设计专业化的股权结构方案,确保项目合作成功。

  (四)项目贷款意向书、承诺函:在项目前期,乙方经过调查评估,在符合乙方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优先为甲方项目出具贷款意向或承诺,帮助甲方加快项目立项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五)项目融资方案设计:根据项目类型和股权结构,为甲方设计个性化的融资方案,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为甲方提供项目融资。

  (六)为甲方建立合理的财务结构,控制财务风险提供咨询服务;提高资产的运用效率,促使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实现规范运作,提高企业形象。

  二、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真实、全面、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有误导或重大遗漏的任何信息或资料;

  3.甲方应保证专人与乙方工作人员联系,并予合作;

  4.甲方应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和工作费用;

  5.保障乙方工作人员为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

  三、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谨慎地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的陈述,以及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所知悉的一切有关甲方的重要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3.乙方工作人员对其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及甲方重大经营决策、商业及其他秘密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该项保密仅就不宜公开披露的资料而言。乙方工作人员依法向甲方、特定的部门和人士反映情况,不应视为泄密。甲方就接触到的乙方不宜公开的资料、文件及提供的咨询性意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四、甲乙双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其履行保密。

  五、费用及支付

  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按照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xx元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作为该项目乙方的全部服务费用。

  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x%(即 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的项目前期费用;

  甲方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x%(即 万元人民币);

  项目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用之余款。

  乙方在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制作文件材料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甲方若逾期支付上述费用,按逾期金额每日加收滞纳金。

  其他特殊项目的收费将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协议: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协议的建议,另一方不反对;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必须修改。

  协议修改必须是书面的,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方能生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终止:

  1.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必须终止。

  协议终止必须是书面的。协议终止,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随即终止。

  八、本合同于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签字方各持一份。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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