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就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围绕“严纪律、严规矩、零容忍、强问责”的工作核心,结合十里实际,做到“四严四建立”。
一是要严纪律,建立廉洁政府。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乡党委的决策。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抓好乡村两级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乡镇和农村干部廉洁履职的两个“八不准”。深化“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着力整治教育、医疗、社保、惠民资金等领域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村委干部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收手、不收敛等贪腐行为,把纪律变成硬约束。
二是要严作风,建立服务政府。按照县委关于打好干部作风建设硬仗的要求,横下一条心狠刹“四风”,打好“为官不为、为官不廉”两类问题攻坚战,大力整治 “庸懒散奢浮”行为。完善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畅通行政投诉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使乡村两级干部都能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担当起来,务实创业。
三是要严用权,建立法制政府。扎实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六权治本”的要求,认真梳理权力清单、职责清单、负面清单、服务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规范行政服务行为,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不可任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四是要严问责,建立担当政府。按照一级抓一级,构建责任网络体系,层层签字背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从自身做起,树标杆、做榜样,带好队伍,督促政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守住责任田、管好身边人员。突出问责,对分管范围内发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坚决做到“一案双查”,通过责任追究,逐级传导压力,使乡村干部把主要精力聚集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富民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