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简版的商品买卖合同 篇27

2024-07-16 来源:星星旅游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

  1

  2

  3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元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竞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竞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双方协商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甲方采购需求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甲方需求承诺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甲方需求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均应规范安全,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仪器外观或内部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由乙方负责更换补发,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交付地点: ;

  3.乙方提供不符合甲方需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5.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质保期:免费维护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年;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足够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付款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及货物清单、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 后付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质保金于安装验收合格满 年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计利息。

  第九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甲方需求规定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甲方现场处理的时间(48)小时内。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质保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条 调试和验收(本条款适用于甲方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的另行规定)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该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按约定承担方负责。

  第十一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甲方无故延期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每天向对方偿付未退付履约保证金3‰的违约金。

  5.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余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甲乙双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的按实际赔偿。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面打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