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北京为例,本市5吨(含)以上货车禁止在以下道路通行:G6左辅路由西关环岛(不含)至白浮南桥(不含)、G6右辅路由白浮南桥(不含)至西关环岛(不含),沙阳路由G6左辅路(不含)至昌平区与海淀区区界。
法律依据:《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为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保护昌平城区周边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区政府同意,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本行政区域内部分道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禁止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24小时禁止通行的道路:水南路、南涧路、昌金路、京藏高速公路左辅路(以下简称“G6左辅路”)由西关环岛(不含)至白浮南桥(不含)、京藏高速公路右辅路(以下简称“G6右辅路”)由白浮南桥(不含)至西关环岛(不含)。
(二)24小时禁止通行,但每天0至6时办理进京通行证后可持证通行的道路:顺沙路由昌平区与顺义区区界至六环路百善东桥。
二、本市5吨(含)以上货车禁止在以下道路通行:G6左辅路由西关环岛(不含)至白浮南桥(不含)、G6右辅路由白浮南桥(不含)至西关环岛(不含),沙阳路由G6左辅路(不含)至昌平区与海淀区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