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日后的第二天算起,三年未催告则丧失胜诉权。未写明还款日期的借条,根据实践经验,诉讼时效起算点有几种情况:催告后未履行,从催告次日起算;双方协商明确履行期限,视为合同变更;债务人明确拒绝履行,诉讼时效自拒绝次日起算;债务人否定债权存在,从拒绝次日起算;约定宽限期,期满后未履行即起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
1、明确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如果债权人在三年之内没有催告债务人,就丧失胜诉权。
2、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确定没有写明还款期起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
(一)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二)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就等于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三)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履行的,例如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也不起算;
(四)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五)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债务的诉讼时效计算存在多种情况。如果明确写明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的第二天起算,债权人必须在三年内催告债务人,否则将丧失胜诉权。对于没有明确还款日期的情况,根据司法实践经验,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有所不同。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履行期限,诉讼时效从该期限届满的次日起算。债务人明确拒绝履行并否定债权的存在,诉讼时效从拒绝之日的次日起算。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诉讼时效从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算。根据具体情况,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