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形

2024-03-06 来源:星星旅游

行政许可的主旨是确定需要特定条件或特殊资质的活动,并通过行政管理方式进行监督。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的情形包括自主决定、市场竞争调节、自律管理、事后监督等;而行政许可可以涉及国家安全、资源利用、公共利益、人身健康等重要事项。行政许可的监督方式包括备案审查、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检查。申请人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并可能受到警告。

法律分析

一、对于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情形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许可的监督方式

1、备案审查。局内各行政许可职能科室要把实施的行政许可名称、依据、办理条件、具体程序、时限及收费情况报局法制机构备案审查,实施行政许可中的上述环节有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局法制机构;

2、资格认定。对行政许可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认定;

3、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受理广大行政相对人对我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举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局内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不与行政许可的情形主要体现在申请人,在进行行政申请某项事件的时候,被行政部门依法拒绝。比如说某些事项是可以由公民或者是组织自主决定的时候,那么就不需要再进行行政许可的申请,即使申请也会被拒绝的。

结语

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主要包括能自主决定、市场竞争能调节、行业自律能管理、事后监督能解决的情形。行政许可的监督方式包括备案审查、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检查。申请人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将被拒绝,并受到警告。行政许可申请涉及公共安全等重要事项,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一节 申 请 与 受 理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转让技术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不得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转让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一节 申 请 与 受 理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三节 期 限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