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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手术医院可代家属签手术同意书

2024-05-26 来源:星星旅游

卫生部目前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明确规定: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卫生部明确要求从2010年3月份起,在全国各医疗机构施行修订完善后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规范》首先明确,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与之前试行版相比,在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基础上增加了规范的书写要求。

《规范》对于病历书写过程中可能出现错字的情况,特别指出:出现错字,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同时强调,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

《规范》要求,病历应当按照规定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规范》的最大亮点,是对同意书的内容作出人性化修改,除保留手术同意书外,还增加了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民意书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拟实施治疗的相关情况,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并发症等,由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经治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与试行版相比,《规范》对同意书的措辞改为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的医学文书;试行版的患者签名改为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

三、手术同意书家属签字顺序人。

1、签字的可以是患者本人,家属.紧急情况下如果患者自己已经失去意识,或失去判断力,其同事,领导等都可以代签.更加特殊的情况下,如果患者生命垂危,但无任何人陪同,医院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可以报医院领导同意,转入绿色通道,进行紧急抢救.

2、需要签字的情况:比如,手术,输血,进行某项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医疗措施之前.医生要向患者讲明白这项医疗措施有什么优点,可能会伴随什么样的并发症.然后,患者如果同意进行该医疗措施,就签字.否则,医生不得进行该操作.

3、本人可以签字,但必须是本人意识正常,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如果本人同意,其家属坚决反对的情况下,医生也不能进行医疗处理。

上文就是整理的关于手术同意书签字要求医院必须要求直系亲属吗的相关知识介绍,签订手术同意书可能会给病人的病情带来影响,在签订的时候必须要能够慎重,不是随便的在手术同意书上面签字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