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不会有继承权。法律规定在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未婚同居没有在结婚登记机关登记结婚,未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不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规定未婚同居有没有继承权
未婚同居不会有继承权。法律规定在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未婚同居没有在结婚登记机关登记结婚,未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不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同居关系的房产有继承权吗?
同居关系一般是没有房产继承权的,因为同居的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但是如一方留有遗嘱的,则遗嘱会赋予另一方继承遗产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了解一下同居有遗嘱继承权吗
同居一般没有继承权。但如下情况除外:1、双方同居于1994年2月1日之前,且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被视为事实婚姻的,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2、被继承人依法订立遗嘱指定其同居人为继承人,则其同居人依法具有遗嘱继承权。法律依据:《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未婚先孕生子能继承到没有孩子的家庭吗?
未婚生子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这个权利包括继承权。未婚生子与非婚生子除了父母没有婚姻关系之外,其他方面并无区别,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婚子,和两个姐姐谁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人主要有:其一,配偶。已经离婚或非法同居,其男女双方都不具有配偶资格,因而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其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