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个人获得的工伤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定期抚恤金等具有补偿性质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工伤抚恤金超过一定限额的部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限额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而定。
法律依据:
1.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个人获得的工伤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定期抚恤金等具有补偿性质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 国家相关规定。
因此,对于工伤抚恤金的税务问题,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来确定免税额度,并对超出的部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