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购买者(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城北社区21栋附3号,建筑面积40.28平方米;
(二) 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革字第0716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四十万元整(大写:肆拾万元整)。
第三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将房屋所有权证资料交付给乙方。甲方原与第三方郑泽前签订的门面出租合约,余下年度的租金由乙方收取。20xx年度租金18000元从本交易总价中扣减。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五条 若乙方需要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必须随时配合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前,乙方需要将本房产进行抵押等,乙方随时配合办理。
第六条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本合同合订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有关按揭、抵押、税项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办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