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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个人铺面租赁合同 篇14

2024-07-17 来源:星星旅游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自愿确立商铺租赁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了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商铺位于中南关街55号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出租方从年 月日起将出租商铺交付承租方使用至月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可终止合同,收回商铺。

  1、承租方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如果转让必须通过出租方。

  四、铺面租金为每平米 元整,即 租金为 元,合同签订时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押金 元,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时,承租方同时将 租金一次性交于出租方,次年租金承租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给出租方。铺面全年的暖气费、卫生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五、本合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