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制度怎么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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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36

  请销假制度
  2006-12-2制订 2007-3-26试行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 假别及准许期限
  2.1婚假
  本人婚假,10.天。
  儿女婚假,5.天。
  2.2丧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2.3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
  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
  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2.5农忙假
  没有农忙假。
  2.6产假和喜假
  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7探亲假
  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10.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3. 假期的申请和批准
  3.1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
  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
  捎假的情况同上。
  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3.2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4.超假与旷工
  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
  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
  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5. 假期的工资核算
  5.1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5.2一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10.%,第二天加扣20.%,以次类推。
  二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20.%,第二天加扣40.%,以次类推。
  5.3旷工者按《奖惩条例》处理。
  6.销假
  请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员销假。
  不销假者视为旷工,确证不是旷工者,则扣除相应时段(但按整班计)的一半日工资。
  7.责任
  对旷工者,其直接上级应向考勤员及时通报。不通报者,按《奖惩条例》接受处理。
  综合办监督执行本制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36

  请销假制度
  2006-12-2制订 2007-3-26试行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 假别及准许期限
  2.1婚假
  本人婚假,10.天。
  儿女婚假,5.天。
  2.2丧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2.3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
  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
  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2.5农忙假
  没有农忙假。
  2.6产假和喜假
  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7探亲假
  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10.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3. 假期的申请和批准
  3.1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
  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
  捎假的情况同上。
  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3.2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4.超假与旷工
  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
  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
  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5. 假期的工资核算
  5.1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5.2一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10.%,第二天加扣20.%,以次类推。
  二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20.%,第二天加扣40.%,以次类推。
  5.3旷工者按《奖惩条例》处理。
  6.销假
  请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员销假。
  不销假者视为旷工,确证不是旷工者,则扣除相应时段(但按整班计)的一半日工资。
  7.责任
  对旷工者,其直接上级应向考勤员及时通报。不通报者,按《奖惩条例》接受处理。
  综合办监督执行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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