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自动离职,公司是否有权利不发该员工工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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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9:16

即使公司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也不可以不发该员工工资。

劳动者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公司是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定的金额作为赔偿的,但是公司不给自动离职的员工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 

离职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9:16

没有权利克扣员工工资的,如果恶意克扣属于违法行为!员工自离很正常的,行为的!可以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而不是克扣员工工资,处罚属于违反公司规定!是可以接受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9:1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是不可以的,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未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你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你工资。公司可因你的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而至于扣减工资,一般不能超过20%,或扣减后所剩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9:17

人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公司有公司的规章,员工无故自动离职,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有权不发此员工的工资,以彰显公司的规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9:18

可以的,员工辞职应该得到单位同意,如果单位没有同意,员工又没有继续工作三十天,单位可以作为旷工处理扣除你的全部或者部分工资,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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