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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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3:13
大学生作为道德行为的主体,时刻面临着自身道德价值的选择与实现。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市场机制不健全、不规范,相应的*、法律、道德、文化等方面的建设相对滞后,由此在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二律背反现象,令众多大学生无所适从,为师者亦措手不及,由于认知水平的*,面对纷繁甚至冲突的道德价值,大学生时常陷入两难或多难选择的境地。尤其是近年来社会评判标准的不确定性,给大学生进行自我道德价值的选择和实现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为他们同样的行为,往往在社会中得到不同的评价,时褒时贬,时赞时斥,以致于大学生的自我评判标准也难免发生左右摆动,难以确定。因此,从理论上回答大学生的道德价值选择应该遵循什么样的道德原则,以及在这些根本原则指导下,如何帮助大学生实现自我选定的被社会认可的道德价值,这是大学德育的根本目标之一,同时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教育的原则,对于把握道德教育的方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道德行为的主体是人,人的一切活动构成了人的价值,但这个价值是十分宽泛的概念,仅从道德价值来看,它既包含了由人的“失范”行为所造成的道德负价值,也包含了由人的“应当”行为所带来的道德正价值。由于价值观往往决定了人们如何认识和评价事物,以及选择行为,所以价值观是进行价值评价和行为选择的重要依据,它影响、支配着人们的实践活动,左右人们的选择和行为。因此,主体在确立人生的道德价值时,必须首先明知什么样的行为才能带来道德正价值,即应得到鼓励和帮助实现的道德价值。由于价值对人的选择和行为,往往起倾向性的作用,因而价值评价有其特殊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标准。这个尺度和标准是,凡是有利于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就有价值,其推动作用越大,价值就越大。反之,就没有价值。可见,大学生“应当”的道德价值的行为准则是以大学生的行为结果,究竟对社会有利还是有害,是促进社会进步还是阻碍社会进步,是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还是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为准则。凡属前者的道德行为都应是取得正的道德价值的行为。
由此,大学生的道德价值就是指行为主体(大学生)在一定动机的支配下从事的能体现社会发展必然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他人和社会需要的活动价值。大学生的道德价值选择无疑应该根据这一原则来确立。
然而,大学生的道德价值选择过程是非常复杂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其中道德认知是大学生进行道德行为选择的基础,是道德品质的基本组成部分。认知因素指的是对态度、对象的知觉、理解、信念和评价。在德育心理学中,特指人们的道德观念,即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认识,对社会和道德现象、道德行为规范及其意义的理解,以及对是非、善恶的评价。在大学生的思想品德形成过程中,道德认知因素是首要的前提。只有认知清楚、明确,才有可能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形成良好和正确的思想品德。
因此,道德价值选择需要建立在正确的自我理性判断基础之上,并能经受社会、历史、科学理性的长期考验判断才能确定下来。由于它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是人生经验的深刻认知和理性升华,因而它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自我认知能力的成熟及理性的不断升华而不断地自由自觉地发展。事实上,今天的大学生中,相当一部分是独生子女,由于年轻和认知能力的局限,社会阅历的肤浅,基本理性自觉精神的不足,思维模式的简单化,因而很难真正正确地确定出自己的道德价值。他们所确定的道德价值,往往是不自觉的、多向的、不确定的,甚至带有明显的随机性、盲目性和自发性。在其道德行为上也反映出明显的二重性,部分学生在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之间存在明显反差。人的思想是环境的同化作用和个体内在的选择作用的统一,人的思想形成和变化毕竟要受环境的制约,其中社会环境起着主导的制约作用。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经过深思才能了解吗?”因而当前大学生在道德行为选择上的冲突与困惑,很大程度上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定时期和特殊环境造成的,具有一定的客观现实性和历史必然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3:13
简单说来,道德选择教育是以强调人的主体性为根本特征,以允许道德选择为前提,以实现对人的本质、主体性、社会理性的充分尊重为本质内涵,以提升道德认知能力、道德判断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为核心内容,以实现主体人格的完善为最终目标,回归道德与教育的生活源泉,是一种全新的道德教育的理念和实践形式。
人们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道德选择,这个标准就是我们说的道德选择的尺度。在我们看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道德选择的核心准则。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一概括内容丰富、意义深远,既突出了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又强调了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重要作用;既继承吸收了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又结合了当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本质特征,指明了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发展方向。现代社会生活的多样性,给予了每个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但承认多样性决不意味着放弃原则、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无论怎样选择,都不能离开做人和社会道德的底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为当代大学生指出了一条明确的行为准则和人生方向,是规范人们道德选择的价值尺度。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生活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所有制结构从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不同经济成分的并存,也就意味着多种利益主体的并存,因而在意识形态领域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反映不同利益主体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也就必然会存在着人们关于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不同价值取向。一些大学生产生了拜金、享乐等思想。因此,反对和批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更好地确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主旋律地位,积极培养大学生正确的道德选择能力,仍是任重而道远。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实践中增强道德选择能力
在大学生中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承载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也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的基石,增强大学生的道德选择能力,使之成为祖国和民族道德高尚、奋发有为的新一代建设者。
大力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明确的学习目标,促进道德选择能力的形成。要对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列入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形势的变化,对新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不断修订、完善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升道德选择能力。坚持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学术、科技、文体和艺术活动,培养广大青年学生自强不息、诚实守信、勇于探索的精神,形成严谨的道德选择准则。
教师是道德选择能力的酿造者,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决定者,教师的治学治教精神、态度、方法及做人原则等代表了学校的文化主流,教师的道德选择能力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突出表现。学校应从师德建设入手,以良师的身体力行引导学生。广大教师必须恪守师道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才能既教书又育人。要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正确处理育人与育己、教书于育人的关系;要加强自身修养,寓道于教,精心育人;要以正确的思想观点、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文明行为影响学生;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讲授材料,把教书育人渗透到社会实践活动中去。要热爱本职工作,依法执教,安心从教,勤奋任教,优质施教,认真贯彻“高等学校各门功课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的精神,切实落实“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既要尊重学生个性,又要严格要求,真正营造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良好氛围。
当代大学生不仅要具有明确的荣辱观念,还要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去,共同努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全社会普遍认同的社会心理,成为道德选择的价值标准和模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需要良好社会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离不开合理、公正的道德奖惩和社会*的威慑力,同样也离不开每个公民,特别是作为社会希望的当代大学生对是非、善恶、美丑问题的思考与判断,认同与选择。要想提高道德意识水平和道德选择能力,道德主体必须积极主动地去参加道德实践活动,在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过程中体验、锻炼、提升、固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意识,在道德实践中获得道德知识,提高道德选择能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3:14
简单说不要做违背良心的事就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