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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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4 23:54
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即有资格申请海外签发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1)在出生,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的任何时间,父亲或母亲已在定居;
(2)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的任何时间在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
(3)在以外地区出生,而在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是中国公民并在有居留权。
享有居留权,而未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在申请特别行政区护照时,须同时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除提交上述申请特别行政区护照所需文件外,还须提交:
1、《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表》(18岁或以上人士填写ROP143表,18岁以下人士填写ROP144表)。
2、提供下列任何一种证件(正本及影印件):
(1)“身份证明书”(简称CI);
(2)“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简称BNO);
(3)“英国属土公民()护照”(简称BDTC);
(4)其他可证明申请人在享有居留权的证件。
3、如申请人没有上述证件,请提供下列任何一组证明文件(正本及影印件):
(1)出生证明书;父亲或母亲在定居的证明文件,例如已签注无条件*居留的旅行证件;如只是父亲在定居,则需递交父母亲的结婚证书。
(2)在曾连续通常居住满七年的证明文件,如就学文件、工作证明、正式收据、银行单据等。
(3)出生证明书;父亲或母亲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他们何时取得居留权的证明文件,如旅行证件;若只是父亲有居留权,则需递交父母亲的结婚证书。
4、彩色近照一式两张。
5、如申请人原持有身份证(非永久性),应在递交申请时把该身份证交出。
6、身份证申请只可与特区护照申请一并递交,不能单独申请。